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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同时维持周某某等主要个罪定罪维持原判

案例导读判断

周某等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组织、强迫卖淫、强奸、猥亵儿童等案

(2020)赣刑终201号 ·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 2023-07-15

本案围绕“同时维持周某某等主要个罪定罪”展开,进入全文前可先据此判断案件的核心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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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法院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案由刑事 / 同时维持周某某等主要个罪定罪
裁判日期2023-07-15
文书类型判决书
审理程序二审
省份江西
裁判结果维持原判

案例摘要

本案为江西高院二审。 原审判后,周某某、江某某等七名被告人上诉。

二审查明,周某某等人在景德镇以恋爱名义引诱、控制女性在固定场所卖淫,并伴随强迫卖淫、强奸、猥亵儿童、持械斗殴、寻衅滋事、妨害信用卡管理等行为。 二审主要争点包括:其一,周某某等形成的团伙是否达到黑社会性质组织标准,还是仅构成恶势力犯罪集团;

其二,组织、强迫卖淫及对未成年人实施强奸、猥亵等个罪证据是否确实充分。

导读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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