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围绕“股权转让纠纷”展开,进入全文前可先据此判断案件的核心争议。
民事股权转让纠纷维持原判
先看这句裁判结论如何回应上面的争议,再决定是否投入时间精读原文的论证过程。
如果你想继续梳理事实、争议焦点与法理分析,就进入案例研习继续推进。
本案适训模块
沿着本案继续做能力训练
模块按本案法理标签的匹配程度排列,进入后会直接带入当前案例。
基本信息
案例摘要
2016年3月,蒋某等在境内设立某贸易公司,并以其名义在埃塞俄比亚投资设立某钢铁公司。 因当地对持股外国自然人有签证便利,贸易公司与负责当地经营的王某约定由王某名义持股、实为贸易公司所有,并约定适用中国法。
本案争议集中在两层:其一,王某与贸易公司之间是否形成可受法律保护的股权代持关系,王某是否负有返还代持股权义务。
导读提示
若摘要已足以回答你的问题,可先停留在此;若仍想核对论证过程,再进入案例研习或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