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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合同、准合同纠纷不当得利纠纷撤销原裁判

案例导读判断

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化分行与吉林省祥和国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当得利纠纷

(2022)吉民再106号 ·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 · 2011-11-18

本案围绕“不当得利纠纷”展开,进入全文前可先据此判断案件的核心争议。

这案子在讲什么不当得利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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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值得读撤销原审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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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法院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
案由民事 / 合同、准合同纠纷 / 不当得利纠纷
裁判日期2011-11-18
文书类型判决书
审理程序再审
省份吉林
裁判结果撤销原裁判

案例摘要

本案系不当得利纠纷再审。 祥和房地产因借款纠纷执行,于2013年12月2日被裁定以其开发的165套房屋抵偿吉林银行通化分行债务。

本案讨论焦点在于:开发商先行代交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后向受让房屋的银行请求返还,性质应认定为法定义务催缴、追偿,还是不当得利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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