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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海事海商纠纷海上、通海水域保险合同纠纷撤销原裁判

案例导读判断

吴某隆等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泸州市分公司等通海水域保险合同纠纷

(2024)最高法民再18号 · 最高人民法院 · 2024-03-24

本案围绕“海上、通海水域保险合同纠纷”展开,进入全文前可先据此判断案件的核心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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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值得读撤销原审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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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案由民事 / 海事海商纠纷 / 海上、通海水域保险合同纠纷
裁判日期2024-03-24
文书类型判决书
审理程序再审
裁判结果撤销原裁判

案例摘要

本案系(2024)最高法民再18号通海水域保险合同纠纷。 裕江公司为“裕江66”轮向人保泸州分公司投保船东对船员责任险及雇主责任险,船员清单含李某华、钟某群。

争议核心是责任保险项下、因船员死亡产生的保险金性质:应否作为死者遗产处理,及近亲属在声明放弃继承后是否仍可直接向保险人主张。

导读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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