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材料
文昌盈海清澜水务有限公司与海南省文昌市生态环境局等行政处罚及行政复议
案例摘要
盈海公司建设运营清澜污水处理厂,2017年1月投入使用,文昌市政府批复试运营3个月并提出验收后再正式运营。2018年文昌市环境局以未验收先运营责令改正并罚款30万元。 本案核心在于:在竣工验收制度由环保部门审批转向建设单位自主验收的过渡期内,企业因配套管网建设滞后导致工况不足、验收迟延,且在再次处罚前已完成验收备案,生态环境部门仍按“未验收先运营且逾期不改正”重罚100万元,是否符合过罚相当、合理裁量与全面审查有利不利因素的要求。
事实梳理
盈海公司建设运营清澜污水处理厂,2017年1月投入使用,文昌市政府批复试运营3个月并提出验收后再正式运营。2018年文昌市环境局以未验收先运营责令改正并罚款30万元。其后公司申请并委托机构开展验收,2019年4月14日通过竣工环保验收,5月15日完成备案。2019年9月环境局仍以逾期未改正作出100万元处罚,市政府复议维持。最高法再审撤销一二审及该处罚、复议决定。
争议焦点
本案核心在于:在竣工验收制度由环保部门审批转向建设单位自主验收的过渡期内,企业因配套管网建设滞后导致工况不足、验收迟延,且在再次处罚前已完成验收备案,生态环境部门仍按“未验收先运营且逾期不改正”重罚100万元,是否符合过罚相当、合理裁量与全面审查有利不利因素的要求。
涉及法条
-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第十九条
-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第二十三条
- 行政处罚法 第四条
- 行政处罚法 第二十七条
- 环境行政处罚办法 第六条
- 行政诉讼法 第七十条
裁判说理与法院结论会在完成第三步写作后开放对照。
拖动调宽
Step 1 / 3
01事实梳理
02争议焦点
03法理分析
正在读取本地草稿
已写0 字参考要点3/3继续完善
01
待写满 50 字第一步 · 事实梳理
写满 50 字后可查看参考要点。
写作任务
请提取关键事实:当事人是谁、发生了什么、关键时间点和关键金额分别是什么?
0 / 50 字
02第二步 · 争议焦点 · 完成上一步(写满 50 字)后解锁
03第三步 · 法理分析 · 完成上一步(写满 50 字)后解锁
结尾动作
完成这次研习
填写内容可继续保存在当前浏览器中,并在整理完成后导出研习记录。
研习说明
可在线继续记录研习内容并整理完善,填写结果会保存在当前浏览器中,完成后可导出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