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围绕“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展开,进入全文前可先据此判断案件的核心争议。
刑事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定罪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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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案例摘要
本案由岳阳县检察院对黄其辉等八人提起公诉,并一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法院查明,2020年10月至2021年4月,八被告在东洞庭湖壕坝水域分工实施网捕、电捕及运输销售,累计约三四十次,渔获一万余斤,非法获利十万元。
本案可聚焦:其一,在共同非法捕捞中,黄其辉等六人被认定主犯、谢复兵和丁厚勇被认定从犯,分工事实与作用大小如何对应。
导读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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