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材料
刘跃武与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等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案例摘要
本案系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二审,案号(2021)沪民终384号。上诉人为刘跃武与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被上诉人为丁红春等314名投资者。 本案可聚焦:一是权利人参加登记后,个别成员对代表人及其诉讼代理人诉讼行为提出异议的范围与方式。
事实梳理
本案系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二审,案号(2021)沪民终384号。上诉人为刘跃武与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被上诉人为丁红春等314名投资者。刘跃武上诉主张代表人诉讼中的知情与授权受影响、实施日应为2017年7月13日、市场风险扣减不当;飞乐音响公司上诉主张交易因果关系、损失核定机构与方法及非系统风险扣除认定有误。二审结果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对各争点的详细计算过程,文书节选未明确记载。
争议焦点
课堂可聚焦三个问题:一是权利人参加登记后,个别成员对代表人及其诉讼代理人诉讼行为提出异议的范围与方式;二是虚假陈述实施日认定标准如何把握,2017年7月13日与2017年8月26日为何出现分歧;三是损失核定中系统风险、非系统风险及多账户合并计算应否、如何扣除。
涉及法条
- 虚假陈述若干规定 第十八条
- 虚假陈述若干规定 第二十条
- 证券法 第一百九十三条
- 代表人诉讼若干规定 第六条
- 代表人诉讼若干规定 第七条
- 代表人诉讼若干规定 第十条
- 代表人诉讼若干规定 第十六条
-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条
裁判说理与法院结论会在完成第三步写作后开放对照。
拖动调宽
Step 1 / 3
01事实梳理
02争议焦点
03法理分析
正在读取本地草稿
已写0 字参考要点3/3继续完善
01
待写满 50 字第一步 · 事实梳理
写满 50 字后可查看参考要点。
写作任务
请提取关键事实:当事人是谁、发生了什么、关键时间点和关键金额分别是什么?
0 / 50 字
02第二步 · 争议焦点 · 完成上一步(写满 50 字)后解锁
03第三步 · 法理分析 · 完成上一步(写满 50 字)后解锁
结尾动作
完成这次研习
填写内容可继续保存在当前浏览器中,并在整理完成后导出研习记录。
研习说明
可在线继续记录研习内容并整理完善,填写结果会保存在当前浏览器中,完成后可导出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