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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北京人民艺术剧院与上海聚力传媒技术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撤销原裁判

案例导读判断

北京人民艺术剧院与上海聚力传媒技术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

(2021)京73民终1723号 · 撤销北京互联网法院 · 2017-11-28

本案围绕“北京人民艺术剧院与上海聚力传媒技术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展开,进入全文前可先据此判断案件的核心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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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法院撤销北京互联网法院
案由民事 / 北京人民艺术剧院与上海聚力传媒技术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
裁判日期2017-11-28
文书类型判决书
审理程序二审
省份北京
裁判结果撤销原裁判

案例摘要

本案系北京人民艺术剧院与上海聚力传媒技术有限公司就话剧《窝头会馆》网络传播产生的著作权纠纷。 公证显示,PP视频可播放时长2小时07分22秒的视频,播放前有45秒广告,页面未见涉案DVD前三屏信息。

课堂可围绕三项核心争点:演出单位能否与演员并行主张“表明表演者身份的权利”; 北京人艺是否属于涉案录像制品的首次制作人并据此主张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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