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围绕“行政协议纠纷”展开,进入全文前可先据此判断案件的核心争议。
行政行政争议行政协议纠纷撤销原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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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案例摘要
二〇〇五年五月,芗城区政府与福景公司签订《漳州市丹霞路南段片区开发合作协议书》,约定由福景公司承担道路及两宗地块的前期开发投资,后又于二〇〇六年、二〇一六年签订补充协议。 二审争议集中在两点:福景公司在履行行政协议过程中是否存在未履行主要义务并达到根本违约程度,芗城区政府能否据此行使解除权。
导读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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