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围绕“号证券登记、存管、结算纠纷”展开,进入全文前可先据此判断案件的核心争议。
民事号证券登记、存管、结算纠纷维持原判
先看这句裁判结论如何回应上面的争议,再决定是否投入时间精读原文的论证过程。
如果你想继续梳理事实、争议焦点与法理分析,就进入案例研习继续推进。
本案适训模块
沿着本案继续做能力训练
模块按本案法理标签的匹配程度排列,进入后会直接带入当前案例。
基本信息
案例摘要
本案为(2022)皖民终687号证券登记、存管、结算纠纷二审。 上诉人北大资源公司不服合肥中院(2020)皖01民初787号判决,请求撤销原判第三项并调整一、二审费用承担。
争议可归纳为:在契约型私募基金结构下,“基金财产独立承担债务”与基金合同中投资者风险承担条款如何适用; 华安证券与北大资源无直接合同关系时,代垫交收款追偿请求是否成立。
导读提示
若摘要已足以回答你的问题,可先停留在此;若仍想核对论证过程,再进入案例研习或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