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围绕“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展开,进入全文前可先据此判断案件的核心争议。
民事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撤销原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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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案例摘要
本案为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二审,案号为(2022)浙01民终5272号。 上诉人为杭州原与宙科技有限公司,被上诉人为深圳某文化创意有限公司,争议作品为《某虎打疫苗》美术作品。
本案争点在于:非同质化通证平台对用户上传与铸造作品是否负有高于一般网络服务者的注意义务; 仅采取“通知—删除”能否构成充分救济,是否还需链上处置。
导读提示
若摘要已足以回答你的问题,可先停留在此;若仍想核对论证过程,再进入案例研习或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