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围绕“生态旅游风景区某居民委员会与湖北某有限公司合资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纠纷”展开,进入全文前可先据此判断案件的核心争议。
民事合同纠纷生态旅游风景区某居民委员会与湖北某有限公司合资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纠纷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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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案例摘要
本案系合资、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纠纷二审。 上诉人为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某居民委员会,被上诉人为湖北某有限公司。
双方先后签有《合作意向书》与《联合开发“还建房”协议书(一)》。 课堂可围绕四点讨论:其一,《测算通知》等政策性文件能否作为还建房结算单价依据;
其二,移交面积与交付时间应采信何种证据。
导读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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