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围绕“北京三快科技有限公司与上海拉扎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展开,进入全文前可先据此判断案件的核心争议。
行政北京三快科技有限公司与上海拉扎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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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案例摘要
本案为(2021)浙民终601号二审不正当竞争纠纷。 三快公司(美团运营者)不服金华中院一审判决上诉,请求撤销并发回重审;
拉扎斯公司(饿了么运营者)主张赔偿损失及合理费用100万元并消除影响。 本案核心争议可归纳为:三快公司通过“合作承诺书”、差别费率和关停网店等措施,是否构成反不正当竞争法意义上的不正当竞争。
导读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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