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期

第一期 · 学生课后反馈

第一期汇集学生在课后留下的理解、保留意见和继续追问,直接反映课堂是否真正进入学生端。

课堂实施成果前四期:课堂实施与机制验证
课程主题类案检索与法律适用
课程模块第一模块:案例进入与法律方法
理论导师万娟娟(广东技术师范大学)
实务导师程秀建(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10 · 学习成果类

学生课后反馈

课后判断与共识

  • 课后反馈应聚焦检索是否真正帮助理解案件,而不是只谈数据库是否好用。
  • 第一期最容易暴露的理解难点是:哪些案件真正可比,哪些事实差异足以改变裁判结论。
  • 课堂输出要求把检索结果转成口头导读和书面研习结论,而不是停留在材料摘抄。
  • 讨论的收束点是学生能否用类案比较支撑自己的法律适用判断。

课堂进入学生端的地方

学生需要从“搜到案例”转向“判断案例能否比较”。

课程希望把检索动作转化为争点识别和表达能力,而不是停留在工具层面。

  • 第一期把八期课程的方法起点搭稳,后续期次都可以沿这条阅读路径继续推进。
  • 课程把类案检索和裁判文书研习放在同一课堂任务里,而不是割裂成两套动作。
  • 理论导师负责把类案检索、法律适用和争点识别的法理框架讲清楚。
  • 实务导师负责把这些方法放回真实案件阅读中,示范如何从检索结果进入导读判断。
  • 课堂输出要求把检索结果转成口头导读和书面研习结论,而不是停留在材料摘抄。
  • 讨论的收束点是学生能否用类案比较支撑自己的法律适用判断。

继续追问的问题

学生需要从“搜到案例”转向“判断案例能否比较”。

  • 同类案件为什么会出现不同裁判路径?
  • 检索范围如何划定,才不会把不具可比性的案件混在一起?
  • 找到案例之后,哪些事实差异足以改变裁判结论?
  • 检索结果怎样转成课堂导读与法理表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