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维度
- 区分证据能力与证明力。
- 识别一般程序瑕疵与必须排除的边界。
- 在权利保障与犯罪控制之间提出有理由的判断。
- 学生需要从“查明事实最重要”转向“合法程序为何构成真实证明的前提”。
- 课程希望学生学会在犯罪控制与权利保障之间提出可论证的判断,而不是停留在抽象立场。
评价指标对应的课程目标
- 第五期要求学生把“程序正义与权利保障——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意旨及适用”转成结构化判断。
- 学生研习报告要求围绕非法证据排除案件重构“事实 -> 规范 -> 法理 -> 结论”的完整论证链。
- 报告重点不在简单支持排除或反对排除,而在说明程序违法为何影响证据能力或证明力。
- 课后反馈聚焦程序正义与真实发现之间的张力,以及双师讲解分别带来的理解增量。
- 学生进一步研究的兴趣点被引向刑讯逼供识别、违法搜查形成的实物证据处理和电子数据取证边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