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期

第五期 · 裁判文书法理导学

第五期把核心案例、关键法理和分析路径收束在同一页里,先建立判断框架,再进入课堂讨论。

示范性课程视频后四期:示范性课程视频与资源化成果
课程主题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课程模块第二模块:程序正义与权利保障
理论导师朱省志(广东技术师范大学)
实务导师温绍东(广东大篆律师事务所)
02 · 教学设计类

裁判文书法理导学

核心案例与争点

  • 某故意伤害案中的疲劳审讯供述排除争议
  • 某贩卖毒品案中同步录音录像缺失导致供述证明力下降的审查问题
  • 某诈骗案电子数据提取程序瑕疵是否足以触发排除规则
  • 疲劳审讯与诱导供述是否足以击穿证据进入裁判的资格。
  • 违法搜查、扣押形成的实物证据应当如何判断可采性。
  • 电子数据取证中的程序瑕疵何时只影响证明力,何时足以触发排除。

判断路径

问题与法理基础:先把程序正义、正当程序、证据能力和证明力这些坐标立起来。

争议场景展开:把抽象法理放回三类典型取证争议中比较。

  • 言词证据、实物证据与电子数据在违法取证判断上并不适用同一尺度。
  • 录音录像缺失、提取程序瑕疵和直接强制取证在违法程度上存在差别。
  • 法院的理由必须同时回应真实发现与程序合法的张力。
  • 重建取证经过。
  • 识别瑕疵性质与发生环节。
  • 区分证据能力与证明力。
  • 说明裁判结论为何要这样落点。